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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湖晋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新疆中食星程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涉及的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座椅、冷柜、陈列柜、沙发、立柜、冰箱等

更新时间:2024-03-21
新疆青湖晋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新疆中食星程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涉及的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座椅、冷柜、陈列柜、沙发、立柜、冰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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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介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卖公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4月1日上午12时至2024年4月2日上午12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www.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新疆青湖晋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新疆中食星程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涉及的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座椅、冷柜、陈列柜、沙发、立柜、冰箱等;基本可以正常使用(标的以实际现状进行拍卖,详见评估明细表)。

评估价:16910元

起拍价:13697.1元

保证金:2000元;

增加幅度:1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拍卖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拍卖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和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卖辅助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该标的物成交后产生的吊装费、装卸费、运输费、保管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转移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及其他欠缴的一切费用均按照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标的物由于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或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10日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7个工作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家渠市兵团支行营业部;银行行号:103885871533;账号:30715301040011593),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联系人:蒲先生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188-702715199375587

法拍贷咨询电话:13899320003李先生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