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年4月26日12时至2024年4月27日12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拍卖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职责,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及《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全部变更登记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品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建议竞买人提前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否则有可能导致无法参与竞拍或者悔拍。
二、拍卖标的:位于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新区黄河路与子路街交叉口东南角未来花园6号楼2单元202号房屋,房屋位于第2层, 总层数为6层,规划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13.0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范县不动产权第0000128号,土地使用期限2012年7月5日至2082年7月5日止;南北朝向;宗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权利类型为出让,北临黄河路、西临子路街、东临英才路;公交线路有6路、8路、9路等公交线路从附近经过,七通(通路、通电、通讯、通上水、通下水、通燃气、通暖气)。
三、拍卖价格
起拍价:398016元;保证金79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四、竞买人条件
参与竞买人应使用自己的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进行竞拍。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24小时向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2点前(上班时间)接受咨询,有看样意向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特别提醒:该标的物业费、采暖费欠费不详,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具体情况以实际交付时为准。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并交付,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变卖标的物一切现状,该房产所属土地相关信息,是否存在有抵押、租赁、非法占用等情况,可能存在的水、电、气、暖、物业管理费、土地出让金、税费以及滞纳金等欠费情况,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等【包含:增值税及附加、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由均由买受人承担。所有欠费及其他隐性瑕疵等均由买受人承担。自行了解办理房地产过户时的各种税费比率等情况,权证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的一切现状,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担保责任,不负责处理以上事项。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咨询标的物权属转移变更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转移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九、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联系。
十、与拍卖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标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拍卖竞价前竞买人应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缴纳的保证金自动退还,缴纳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款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市火车站支行,账号:108268519467】,并在交清款项后(凭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委托手续原件)到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处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交付手续。本标的物竞得者不按上述时间缴纳拍卖款的,视为悔拍,将没收全部保证金,且管理人有权重新处置拍卖标的并追究其相应赔偿责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拍卖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五、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管理人关于人民管理人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于上班时间向管理人咨询。
拍卖机构咨询电话:15009020018(谢女士)
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技术咨询:023-63088881转1
哈密星鑫镍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